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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及电话:
资产科:
武汉轻工大学行政楼110室,
027-83956425;
采购与招标中心:
武汉轻工大学行政楼107室,
027-83923110。
机构职能
资产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完善学校国有资产与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督促执行。
2.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申报等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核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划转与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管理办法并办理报备报批手续。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调配、清查核资、账物管理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的审批、处置工作。
4.负责制订学校有关土地资产与房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负责办理学校土地证书与公有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工作;负责学校房产的归口管理、公有房的功能划分与分类使用授权。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
6.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与固定资产的统计、归档及年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7.完成上级与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武汉轻工大学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