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7月,按照《武汉轻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办〔2023〕5号)要求,资产管理处对校内各中层单位2023年资产管理工作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经过各中层单位自评,资产管理处根据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和相关记录对各中层单位自评材料审核,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分别现场抽查复核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初步形成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8月27日-8月29日)。
各中层单位如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56425
附件:武汉轻工大学各中层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