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为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资产配置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鄂财绩[2017]2号),及《武汉轻工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轻工大行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编报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拟用学校各项经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等购置,并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家具、图书资料、基建项目、大型修缮项目等。
二、上报要求
1、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
各部门在认真盘点本部门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武汉轻工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轻工大行发[2017]8号),依据工作需要编报《2020年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计划初审表》;单价超过20万的资产填写《大型资产可行性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论证。
2、纵向科研项目购置固定资产的以学院为单位填报《2021年科研项目经费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
3、新增基建项目需提供项目发改委批文。
4、院(部)教学实验项目此次暂不申报,另行通知。
三、上报时间及形式
2020年7月6日前各部门提交《2021年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计划初审表》电子表及纸质表。
联系人:穆容 ;联系方式:027-83956425
电子邮箱:394018872@qq.com
附件:
1、《2021年新增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计划初审表》
2、大型资产可行性论证报告
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