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各级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到岗一年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经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要求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和实验室主任必须参加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举办的《201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其余相关人员如要参会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请各学院于2019年5月17日前参会名单报资产处,并按培训会通知要求于5月20日在网上报名。
附件:《关于召开201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