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9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摸清我校房产资源,充分发挥、利用好房产资源,各单位在2016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之上,对本部门管理、使用的房屋进行清查,力求准确,不瞒报、漏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各房屋管理和使用单位按《武汉轻工大学用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要求进行填报,于5月8日前将电子及纸质文档报资产处。
二、填报指标解释:
1.房屋类别:分为业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三大类。
2.具体功能用途:
(1)业务用房包括:教室、实验室、实习场所、图书馆、专用科研用房、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医院、档案室、资料室、会堂等;
(2)行政办公用房包括:院(部)党政(团)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会议室等;
(3)其他辅助用房包括:周转房、仓库、配电房、经营性用房、其他等。
3.使用情况:分为在用、空置。
4.使用人/管理人:为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与具体房屋使用教职工姓名,或负责人姓名。
附件:武汉轻工大学用房情况登记表
武汉轻工大学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