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3】46号)精神,为科学准确编制2014年学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范围及内容
(一) 编报范围
学校各直属单位及机关处室
(二) 编报内容
凡申请配置的固定资产均需按要求报送,固定资产指单价在1000元(含)及以上的设备;单价在600元(含)及以上的家具;单价达不到固定资产价格标准,但数量较多,总价值超过1万元设备或家具、图书等。
二、 上报时间及地点
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下午4点前
上报地点:办公设备、图书报送设备处(行政楼601室)
办公家具报送后勤管理处(行政楼405室)
三、 上报要求
填写《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
部门盖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后上报。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3-10-15
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资产配置计划申请表
部门(公章): 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