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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有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事项的通知

作者:admin 更新日期:2015-04-07 11:29:17 来源:武汉轻工大学 浏览量:次 文字大小: [] [] [


各学院: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与实验室建设管理需要,现将有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各学院应按照实验室建设规划、学院发展及项目资金预算实际,制定2015年度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417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联系人:李吉绪。



二、为促进实验室队伍建设,增强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处拟征集制订本年度实验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计划。



培训方式一:参加各类实验技术短期培训班。校外培训对象为实验技术人员及实际操作仪器的教师,校内培训对象为研究生及高年级本科生。



培训方式二:校内举办实验技术交流与应用培训班。



请各学院予以大力支持,根据各自大型仪器设备情况与实际需求,从提高实际培训效果与大仪开放共享的目标出发,提交培训方案与人员计划。截止时间为:417。联系人:李吉绪。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我校易制毒化学品的购用审批备案手续已经通过公安部门的审核,并将严格执行。经校领导同意,我处设立易制毒化学品暂存仓库,实行集中存储,随用随领的出入库登记与领用制度。



各级各类实验室(课题组)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要严格按照《武汉轻工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458号)执行,需向本单位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计划,填写《武汉轻工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计划表》,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交资产处采购科按规定程序统一采购,并报保卫处备案。对现存各实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加强管理,应优先使用与处置。联系人:许德华。



四、为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实验材料的管理,满足国家对财政资金(含科研资金)的监管、审计要求,各学院应要求各实验室(课题组)对相关物品购置、领用及处置建立台账制度,落实出入库及领用登记手续,杜绝各种虚假、挪用行为。联系人:许德华。



五、清明节放假期间,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一实验室发生爆燃事故,爆炸原因初步认定为瓦斯(甲烷)爆炸,造成14伤的严格后果。请相关各学院以此为戒,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实验人员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排除,树立与坚持实验室安全第一的理念。



同时需高度关注节假日期间的实验室,特别是科研实验室的使用安全,建立实验室安全巡查与值班制度,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防范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实验室师生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请各学院认真自检自查自改,我处将会同学校保卫处不定期督检。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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